会员是学会主要的服务对象和依靠对象,是学会得以生存和发展
的重要基础,搞好学会工作的首要前提是加强会员管理基础工作。江
苏省机械工程学会根据省科协“学会帮扶项目”立项实施目标,针对
个人会员管理、服务存在的问题,制订本管理办法(试行)。
1)以 2018 年 6 月按分会统计的会员数为基数,对原领取中国机
械工程学会会员证的会员进行梳理,每个会员可根据专业归口主选一
个分会,将隶属关系纳入所选分会,并参与该分会活动和管理;
2)做好定期会员发展工作,新会员发展审批工作每年不低于 2
批次,上半年、下半年各一次,会员发展递增速度每年不低于 10%;
3)充分依靠和发挥分会的作用,做好会员发展、会费收缴、会
员服务工作,将其纳入分会工作考核指标体系。
4)会费先征缴、后拨付,鼓励分会在努力完成征缴任务的同时,
合理合规地使用会费,更好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会员活动;
5)以分会为单位收缴会费,每会员会费 50 元/年,会费收缴后
集中入省学会账,并按统一要求附上会员名单,省学会为分会开具财
政监制的统一会费收据,分会会费收缴率不应低于 90%,可以分批入
账;
6)分会应明确专人负责会费收缴工作,建立简便有效、易于实
施的监管制度,收缴会费应为会员开具普通收据;
7)省学会收到分会的会费后,按总额的 120%定向拨付给分会,
作为活动经费支持各分会工作,分会须指定专人负责收款;
8)拨付会费的用于开展服务会员等相关活动的会议费、差旅费、
办公用品、能力提升奖励、技术服务与咨询专家费、资料费等;
9)拨付会费的管理由分会理事长负责,根据拨付的总额对应提
交原始凭证,报销凭证由经办人签字,分会理事长审批,年底提交省
学会做帐;
10)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、有效的会员服务活动,提升学会影响
力,促使会员吸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健康、持续地向前发展;
11)各分会每年必须开展不少于 1 次的普惠广大会员的学会活
动,年初需将活动计划报省学会;
12)在学会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《江苏装备制造业》杂志等媒体
上积极做好服务会员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。
本办法经常务理事会表决后试行,未尽事宜在试行中完善。
2018 年 8 月 7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