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--热烈祝贺我会联办的科普活动被中国科协评为--优秀科普活动

          12月21日,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对2020年全国科普日有关组织单位和活动予以表扬的通知》(科协办函普字【2020】158号),江苏省机械工程学会、南京工程学会和江苏省学会服务中心联办的“2020年全国科普日暨第一届‘天印筑梦·科普智行’”活动,被评为优秀科普活动。

  • 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:

      确立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 —— 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,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,面向世界科技前沿、面向经济主战场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,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、人才强国战略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完善国家创新体系,加快建设科技强国。要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,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,激发人才创新活力,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。

    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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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加强个人会员服务和管理的办法(试行)

    时间:2018/8/9 16:18:38    浏览次数:2575    字体:   

     会员是学会主要的服务对象和依靠对象,是学会得以生存和发展 的重要基础,搞好学会工作的首要前提是加强会员管理基础工作。江 苏省机械工程学会根据省科协“学会帮扶项目”立项实施目标,针对 个人会员管理、服务存在的问题,制订本管理办法(试行)。

    1)以 2018 年 6 月按分会统计的会员数为基数,对原领取中国机 械工程学会会员证的会员进行梳理,每个会员可根据专业归口主选一 个分会,将隶属关系纳入所选分会,并参与该分会活动和管理;

    2)做好定期会员发展工作,新会员发展审批工作每年不低于 2 批次,上半年、下半年各一次,会员发展递增速度每年不低于 10%;

    3)充分依靠和发挥分会的作用,做好会员发展、会费收缴、会 员服务工作,将其纳入分会工作考核指标体系。

    4)会费先征缴、后拨付,鼓励分会在努力完成征缴任务的同时, 合理合规地使用会费,更好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会员活动; 

    5)以分会为单位收缴会费,每会员会费 50 元/年,会费收缴后 集中入省学会账,并按统一要求附上会员名单,省学会为分会开具财 政监制的统一会费收据,分会会费收缴率不应低于 90%,可以分批入 账; 

    6)分会应明确专人负责会费收缴工作,建立简便有效、易于实 施的监管制度,收缴会费应为会员开具普通收据;

    7)省学会收到分会的会费后,按总额的 120%定向拨付给分会, 作为活动经费支持各分会工作,分会须指定专人负责收款;

    8)拨付会费的用于开展服务会员等相关活动的会议费、差旅费、 办公用品、能力提升奖励、技术服务与咨询专家费、资料费等;

    9)拨付会费的管理由分会理事长负责,根据拨付的总额对应提 交原始凭证,报销凭证由经办人签字,分会理事长审批,年底提交省 学会做帐;

    10)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、有效的会员服务活动,提升学会影响 力,促使会员吸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健康、持续地向前发展; 

    11)各分会每年必须开展不少于 1 次的普惠广大会员的学会活 动,年初需将活动计划报省学会; 

    12)在学会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《江苏装备制造业》杂志等媒体 上积极做好服务会员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。 本办法经常务理事会表决后试行,未尽事宜在试行中完善。
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2018 年 8 月 7 日